孕期用藥不當極易引起流產
目前已被證實對胚胎有影響的藥物,包括抗癲癇藥物、某些精神科用藥、某些特別種類的抗生素等等,這些藥物被證明直接對胚胎有影響,而其他藥物影響雖不明顯,但仍要謹慎使用。研究表明,孕期服用某些藥物對母親和胎兒有不同的影響,但由于胎兒血-腦屏障滲透性大,肝解毒功能差,可導致胎兒畸形或功能障礙、死胎等。
其一表現為有害藥物全部或部分破壞胚胎細胞,致胚胎早期死亡,妊娠中止,或被母體自身吸收。其二是指有害藥物并未損害胚胎或損傷少量細胞,但由于此時期的細胞在功能上具有潛在的多向性,可以補償或修復大量損傷的細胞,因而不發生形態學方面的畸形,故稱為不易感期。受精后第3~8周,為器官高度分化時期,大多數器官的始基在此時期形成,胚胎細胞已失去多向性,并開始定向發育,因而不易通過細胞分化的代償來修復。
一旦有害物質侵入,極易發生形態上結構異常,導致畸形發生,故稱為致畸高度易感期。藥物的致畸作用與藥物性質、用藥時的胎齡、藥物劑量、療程長短及胎兒的遺傳素質有關,其中最重要的是藥物性質及用藥時的胎齡,從狹義角度講,藥物致畸高危期是在孕早期(特別是胚胎17~56天),因為這是胚胎器官分化發育的重要階段,此時期細胞分化迅速,發生一系列的形態變化,大多數器官始基在此時期形成,一旦受到有害因素的影響,極易發生形態上的異常,導致畸形,故稱為“致畸高度易感期”。
在胚胎發育過程中,各器官的分化是不同步的,分化時間有早晚之別,分化速度有快慢之分,因此不同器官的致畸易感期長短不一,如中樞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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