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小三陽的病因,大家缺乏基本的認識,在很多人看來,有的嬰兒一出生就是小三陽,那么它就具有遺傳性。
其實乙肝小三陽不會遺傳,但母嬰傳播是乙肝小三陽的主要傳播方式之一。因此乙肝小三陽母親有可能傳染給下一代。
如果小三陽女性患者打算懷孕的話,最先要做的就是到醫院做詳細全面的檢查。肝功能正常,HBV-DNA陰性,病毒復制不活躍,在夫妻生活中做好必要的保護措施。并在懷孕第7、8、9月的時候母親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在新生兒出生后24小時之內注射乙肝疫苗,在很大程度上孩子是不會被感染的。
小三陽對人體的危害不可輕視,特別是病毒性陽性小三陽,如果出現小三陽會有以下癥狀表現:
1、慢性HBV攜帶者多無癥狀,常處于免疫耐受期,除了為“大三陽”及病毒檢測陽性,其它生長指標甚至病理指標均為正常,此期雖然不需要藥物治療,但需要定期檢測和觀察,及時發現疾病進展,對于攜帶者的研究也表明,有少部分攜帶者雖然肝功正常,但疾病仍然呈現進展過程,經過若干年之后,亦能進展為肝炎、肝硬化甚至肝癌,因此要定期復查,及時發現疾病進展,及時進行干預。
2、慢性乙型肝炎:根據病情可分為輕、中、重三種。
輕度:病情較輕,可反復出現乏力、頭暈、食欲有所減退、厭油、尿黃、肝區不適、睡眠欠佳、肝稍大有輕觸痛,可有輕度脾大。部分病例癥狀、體征缺如。肝功能指標僅1或2項輕度異常。中度:癥狀、體征、實驗室檢查居于輕度和重度之間。
重度:有明顯或持續的肝炎癥狀,如乏力、納差、腹脹、尿黃、便溏等,伴肝病面容、肝掌、蜘蛛痣、脾大,ALT和(或)天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T)反復或持續升高,白蛋白降低、丙種球蛋白明顯升高。
對于非醫療專業人士來說,可能區別大三陽和小三陽有一些難度,因為涉及到一些專業的醫療診斷標準。
區別之一
檢測結果的不同大三陽是指表面抗原、乙肝e抗原和核心抗體檢測均是陽性。即乙肝五項的1、3、5項呈陽性(或+)者稱為大三陽小三陽是表面抗原、乙肝e抗體、和核心抗體檢測均是陽性。即乙肝五項1、4、5項呈陽性(或+)者稱為小三陽。
區別之二
病毒數量、復制程度的不同由于乙肝病毒的不同,大三陽患者體內有乙肝病毒的呈現活躍復制狀態,且其血液、唾液、精液、乳液、宮頸分泌液、尿液都可以具有傳染性,應注意肝功。若發現異常及時進行治療。
小三陽患者可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肝功能長期正常,稱之為“穩定性小三陽”傳染性低。另一種情況是肝功能檢查反復異常,稱之為“不穩定性小三陽”主要是由于乙肝病毒發生變異,也有較高的傳染性。
區別之三:傳染性強弱的不同大三陽傳染性相對較強,同時演變成慢性乙肝的可能性也比較大。
小三陽傳染性相對較弱,同時演變肝硬化、肝癌的可能性相對較大些。
小三陽通常是由大三陽轉變而來,是人體針對e抗原產生了一定程度的免疫力。一般認為小三陽的傳染性較小。但對于一些e抗原和e抗體均為陰性的人,它所感染的乙肝病毒可能是已經產生突變的病毒株感染,它不能表達e抗原和e抗體,但是如果檢查HBV-DNA依然陽性,表示病毒血癥存在,仍然具有傳染性,需要及時有效的采取治療措施。
目前對乙肝小三陽的治療還沒有絕對有效的治療手段,但經過系統治療,病情是可以控制的,具體治療方法有:
一 治療的總體目標
慢性乙型肝炎治療的總體目標是:最大限度地長期HBV,減輕肝細胞炎性壞死及肝纖維化,延緩和減少肝臟失代償、肝硬化、HCC及其并發癥的發生,從而改善生活質量和延長存活時間。
二 抗病毒治療的一般適應證
一般適應證包括:①HBeAg陽性者,HBV-DNA≧105拷貝/ml(相當于20000IU/ml)。HBeAg陰性者,HBV-DNA≧104拷貝/ml(相當于2000IU/ml)。②ALT≧2×ULN。如用IFN治療,ALT應≦10×ULN,血清總膽紅素應﹤2×ULN。③ALT﹤2×ULN,但肝組織學顯示KnodellHAI≧4,或炎性壞死≧G2,或纖維化≧S2。對持續HBV-DNA陽性、達不到上述治療標準,但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亦應考慮給予抗病毒治療:①對ALT大于ULN且年齡﹥40歲者,也應考慮抗病毒治療(Ⅲ)。②對ALT持續正常但年齡較大者(﹥40歲),應密切隨訪,最好進行肝組織活檢。如果肝組織學顯示KnodellHAI≧4,或炎性壞死≧G2,或纖維化≧S2,應積極給予抗病毒治療(Ⅱ)。③動態觀察發現有疾病進展的證據(如脾臟增大)者,建議行肝組織學檢查,必要時給予抗病毒治療(Ⅲ)。在開始治療前應排除由藥物、酒精或其他因素所致的ALT升高,也應排除應用降酶藥物后ALT暫時性正常。在一些特殊病例如肝硬化或服用聯苯結構衍生物類藥物者,其AST水平可高于ALT,此時可將AST水平作為主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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