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質恐懼
在生活中,兒童往往會覺得某些事物令他們害怕,于是不敢面對這些事物,甚至提到它們的名字也令兒童十分恐懼。這種恐懼可以分為3個類別:
1、對自然界某種事物的恐懼:如懼怕黑夜,懼怕雷電,懼怕貓,狗等動物。
2、對社會某些因素的恐懼:如害怕和陌生人交談,害怕上學或考試,害怕警察等。
3、對事實上不存在的事物的恐懼:如害怕所謂的鬼神或怪物等。
心理恐懼
針對恐懼心理本質的研究,蘇聯心理學界認為,恐懼心理是來源于人類自然或社會生活中遭遇的事實的或想象的威脅。這就闡明了恐懼心理的3個本質特性:
1、它是人在危境下的本能反應;
2、它是人在感到有被傷害或威脅之可能但又無能為力之時的必要反應;
3、給人們帶來被傷害或被威脅的感覺,可能是現實中的事物,但也可能使人們自己想象出來的事物。
造成兒童對外界事物恐懼的原因是多樣的,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1、兒童知識和生活常識的不足
如兒童缺乏對地球與太陽之間運轉規律的認識,從而會莫名地害怕黑夜;不了解人生老病死的自然規律,所以對身邊親人的死亡感到莫大地恐懼。
2、兒童自身的經歷帶來的恐懼
古話說“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兒童在生長過程中遭遇到外界的不良刺激,會在他們腦海中留下非常深刻的可怕記憶,即使時光流逝也揮之不去。
3、受他人恐懼的影響
他人在遭受威脅的情形下驚恐萬狀的樣子會對兒童造成嚴重的影響。即使自己原本對這件事物沒有恐懼,也會慢慢受其影響而害怕該事物。如母親害怕狗,每當狗吠叫都驚恐不已,天長日久這種恐懼會影響兒童,使他也害怕狗。
4、外界環境的突然變化
這樣的變化讓兒童覺得不能適應,原有環境下的行為方式在新環境下無效,從而形成恐懼。如從幼兒園到小學的環境變化,父母突然生病等情形。
5、恐懼的泛化
把對一種不良刺激物的恐懼延伸到與之有一定相似性或相關性的其他事物上,這就是恐懼的泛化。例如,有的兒童從害怕警察,發展到害怕所有穿類似警察制服的人(如郵遞員)。
可以從不同的分類方式來研究兒童的恐懼心理:
1、從恐懼行為主體看:有個體行為(少數兒童怕狗)和群體行為(如大多數兒童都怕黑暗環境)的區別。
2、從恐懼行為客體上看:有對自然現象(如影子),社會事物(如陌生人),動物等的恐懼。
3、從恐懼的具體表現上看:兒童恐懼可以有很多表現方式。如表情驚恐,驚聲尖叫,逃避退縮,痛苦絕望等。由于交感神經的高度活躍,兒童往往會出現呼吸急促,心率加快,并伴隨散瞳等特征。嚴重驚恐者,面部神色恐怖且毫無血色,全身松軟無力。更有甚者,會出現便溺不能自主等嚴重現象。
恐懼對兒童的影響視程度輕重而異。輕度的恐懼無關大礙,等長大了自然會消失;中度恐懼會給兒童的生活帶來一系列不利影響,甚至在心理上造成后遺癥。最可怕的是兒童陷入重度的恐懼中,終日心神不寧,神情呆滯,噩夢不斷,高燒不退。這就對他的健康成長極其不利。
在這里需要說明的是,適當的恐懼心理有非常必要的,它是人們與生俱來的自我保護意識的一種體現,可以使兒童遠離可能出現的危險。但過度的恐懼心理,尤其是對一些本無害的事物,甚至不存在的事物產生恐懼,會讓小朋友對周圍的一切都產生不信任感,使得他變得愈發膽小,對其健康成長將帶來諸多不利。
孩子產生對某種事物的恐怖感,這一點并不可怕。只要家長掌握了科學的方法,就一定可以克服或改善兒童的恐懼心理。
1、系統脫敏法
這是克服兒童恐懼感的最為簡捷有效的方法。該方法是讓兒童有步驟有計劃地接近那個讓他感到害怕的事物,從而逐步打消他的恐懼感。例如:某個孩子非常害怕狗,一看到狗,甚至別人一提到狗,他就感到很害怕。脫敏療法就是讓他逐步地接近狗,先讓他看狗的照片或視頻,然后讓他看被關進籠子的狗,最后讓他親身靠近狗,甚至抱抱狗。這樣,他就會慢慢地消除對狗的恐懼。
2、科學教育法
恐懼往往來源于知識的匱乏,對世界的不了解。因此,家長需要培養孩子用科學的視角來看待世界的意識和能力。例如:孩子可能會害怕蜜蜂。父母就可以告訴他,蜜蜂是一種益蟲,可以幫助植物傳播花粉,可以為人類提供蜂蜜和蜂王漿。而且,蜜蜂只有在遭受人類攻擊時才會蜇人。當了解了這些科學知識,孩子就會不再害怕蜜蜂。
3、注意轉移法
父母可以用玩具,笑話等一些讓兒童心理愉悅的東西來轉移兒童的注意力,把他們的注意力吸引過來,使他們不再感到懼怕。
4、主動適應法
人的一生就是一個不斷適應新環境和新問題的過程。首先,父母要告訴孩子,即使是成年人,也會對新的環境或問題而感到困惑。更重要的是,要學會新的技能來適應新情形。如到了新學校就要學會交新的朋友,到一定年齡就要自己上學放學,而不要總讓家長接送。
5、榜樣示范法
家長教師都是孩子的榜樣,有教育引導孩子的職責。一方面,平時生活中不能用恐嚇來代替教導,動輒用“鬼神”,猛獸等詞語來嚇唬孩子,只會給他幼小心靈帶來陰影;另一方面,以身作則,培養孩子的勇氣與意志,遠離恐懼怯弱。
兒童恐懼心理的產生,是完全可以預防的。家長們需要做到:
1、不能溺愛孩子
溺愛兒童百害而無一利。被父母無微不至保護著的孩子,宛如溫室中的花朵不能受到外界風雨一樣。這樣的孩子什么都愿意依賴成年人,沒有任何獨立性,一旦脫離“保護”,他們會對外界感到恐懼,完全沒有永敢堅毅的性格。
2、教育孩子不能反復無常
家長的教育內容與是非標準應當以一貫之,不可以朝令夕改。否則孩子將陷入思想和行為的混亂中。另外,父母雙方也應當盡量保持思想一致,不能用2種截然不同的觀念來教育孩子。
3、不可隨意發怒
隨意地發怒只會讓他們產生畏懼,以后什么都不敢去做,或是沒有主見,只知道唯父母之命是從。
4、不可過分責難
對孩子的錯誤來溫和地批評指正,指責不是目的,幫助他們改正錯誤,建立良好的行為方式才是目標。過分的職責會讓孩子覺得自己一無是處,自信自尊大受打擊,他們將來會對陌生的事物更加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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