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下文對妊娠與分娩對心臟病的影響分3個時期進行解釋,妊娠32-34周及以后、分娩期及產后3日內心臟負擔最重,易發生心力衰竭。心臟病對胎兒的影響與病情嚴重程度及心功能代償狀態有關。妊娠合并心臟病的種類:先天性心臟病、風濕性心臟病、妊高征心臟病、圍產期心肌病、心肌炎。
妊娠合并心臟病對胎兒的影響妊娠合并心臟病對胎兒的影響,與病情嚴重程度及心臟功能代償狀態等有關。病情較輕、代償機能良好者,對胎兒影響不大;如發生心衰,可因子宮淤血及缺氧而引起流產、早產或死產。妊娠與分娩對妊娠合并心臟病的影響產后1~2天內,組織內潴留的水分進入血循環,致體循環血量有再度短暫的增加,心臟負荷又有所加重。由于上述原因,妊娠合并心臟病孕婦在妊娠32周時、分娩期及產后3天內心臟負荷最重,易發生心力衰竭。妊娠時血液總量增加約30~40%,心率加快,每分鐘心搏出量增加,至妊娠32~43周達最高峰,此時心臟負擔亦最重。以后逐漸減輕,產后4~6周恢復正常。此外,水、鈉的潴留、氧耗量的增加、子宮血管區含血量的增加、胎盤循環的形成以及因橫膈上升使心臟位置改變等,均使心臟的負擔隨妊娠期的增長而逐漸加重。因此,對心臟病合并妊娠者,在處理上應倍加注意。
(一)妊娠期妊娠期母體血容量比孕前增加30%到40%,妊娠32到34周達高峰:心搏出量相應加大,心率加快;子宮的增大,橫隔上升,心臟移位,大血管扭曲,右心室壓力增加,這些都加重了心臟負擔。
(二)分娩期此期的血流動力學變化更趨明顯
1:第一產程子宮收縮增加了周圍血循環的阻力和回心血量。
2:第二產程除子宮收縮外,腹肌和骨骼肌收縮,使周圍阻力更為增加,產婦用力屏氣肺循環壓力增高和腹壓升高,故第二產程時心臟負擔最重。
3:第三產程胎盤娩出,胎盤血循環中斷,大量血液從子宮迅速進入血循環,使回心血量突然增加;或因子宮突然縮小,腹壓驟減,血液向內臟灌注,回心血量驟減,導致周圍循環衰竭。這些急劇的血液動力學改變增加心臟的負擔,容易誘發心力衰竭。
(三)產褥期產后一周內尤其是產后三天內易發生心衰。多量血液進入體循環外,大量組織內潴留的液體回流到血循環,使血容量明顯增加,一般在產后3到6周內達到妊娠前的水平。綜上所訴,妊娠32到34周、分娩期及產后最初三天內,是心臟病孕婦最易發生心力衰竭的時期。
1.病史孕婦初診時應詳細詢問以往有無心臟病史,尤其是風濕性心臟病和風濕病史。過去診療情況,有無心力衰竭等。
2.體征①心臟聽診如發現舒張期雜音,一般提示有器質性病變。②Ⅲ級或Ⅲ級以上收縮期雜音,性質粗糙而時限較長者應考慮心臟病的診斷。有時診斷比較困難,須待產后隨訪再確診。③嚴重的心律失常,如心房撲動、心房顫動、房室傳導阻滯、舒張期奔馬律出現,均提示有心肌病變;而過早搏動和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有時可在無心臟病的孕婦中發現,應注意識別。
3.輔助診斷①常規作心電圖檢查有助診斷。②超聲心動圖有助于確診有無肺動脈高壓及先天性心臟病的類別。
治療方法:妊娠期處理對心功二級以下患者應加強產前檢查,至少每2周1次。患者應有足夠的休息,避免較重的體力勞動,進低鹽飲食,注意預防呼吸道感染,有貧血者應積極治療,于預產期前2周入院待產。有心衰者應立即入院治療。孕婦對毛地黃類藥物耐受性較差,用藥時(尤其在快速毛地黃化時)應注意毒性反應,如嘔吐、脈搏緩慢及胸痛等。孕期最好服用作用及排泄較迅速的毛地黃類藥物,如地高辛0.25mg,口服2/日,2~3天后酌情改服一次,不要求達飽和量,以防萬一發生心衰后,能有加大劑量的余地。因長期用維持量較難掌握,離預產期遠者,病情好轉后可停藥,臨產后如需要可快速毛地黃化。
心臟病對胎兒的影響與病情嚴重程度及心功能代償狀態有關。病情較輕,代償狀態良好者,胎兒相對安全,如發生心力衰竭,可因子宮淤血及缺氧,易引起流產、早產、死胎、胎兒生長受限、胎兒窘迫及新生兒窒息。此外,某些治療心臟病藥物對胎兒存在潛在毒性反應,如地高辛可以通過胎盤到達胎兒體內。胎兒先天性心臟病的發生也與遺傳因素有關。雙親中任何一方尤其是母親患有先天性心臟病,其后代先心病及其他畸形的發生機會較對照組增加5倍,如室缺、肥厚性心肌病、馬凡綜合征等均有較高的遺傳性。
根據患者的心臟病變、年齡、體力等情況,采用動靜結合的辦法,在恢復期盡早進行適當的體力活動,對改善心臟功能,促進身體健康有良好的作用。在康復治療中要注意心理康復,解除思想顧慮,加強與疾病作斗爭的信心。恢復工作或學習后要注意勞逸結合,生活規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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