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生證辦理程序辦理需要準備什么資料?準生證辦理的材料準備有以下幾項:
1、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結婚照片兩張。如屬未婚生育或未婚收養者,持寶寶出生證或寶寶收養證;
2、夫妻雙方到各自的戶籍所在地的計生部門領取一胎婚育證明,村委會或者居委會蓋章。
3、帶著所有證件及懷孕的醫院診斷證明到女方計生部門辦理準生證。
4、寶寶出生后帶著一胎準生證到醫院登記,醫院給個出生證明,寶寶姓名取好后拿著證明到計生部門登記,計生部門會給醫院出生證明,帶雙方的著戶口本、身份證及證明到公安局辦戶口。
辦理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交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后,當地計劃生育部門便將您納入了計劃生育管理服務的對象,您就可以在當地享受計劃生育/生殖健康服務。而不用再花費時間、路費回原戶籍地接受避孕節育情況的檢查。遇到什么困難還可以得到當地計劃生育部門的幫助。另外按規定有關部門在審批流動人口暫住證、營業執照、務工許可證等證件時,要查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沒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不予批準。對拒不按規定辦理、交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當地可依照有關規定予以罰款。這就是說,如果您不辦證,會給您帶來許多麻煩。
按照原來的政策要求,生育第二個孩子需要回到戶籍地去審批。目前由于一孩二孩生育登記都已經不再審批了,流動人口生育第二個孩子也可以在現居住地登記。根據現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第十六條規定:
育齡夫妻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可以在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生育服務登記。辦理生育服務登記,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
2、結婚證;
3、女方的婚育證明和男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材料。
流動人口準生證的辦理流程有以下三步:
1、在戶口所在地辦準生證(初婚初育證明)和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1)材料準備:本人(女方)戶口本、本人(女方)身份證、結婚證(任意一方的均可)以及一寸照1張。
(2)帶著所有證件,到戶口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居委會(或社區)。開一個初婚初育證明,還有張介紹信(憑該介紹信去計生辦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3)辦好以上手續后,再帶齊所有證件,到戶口居住地所在的計劃生育辦公室。表填后拿到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2、目前所居住的街道居委會或者政府計生辦,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聯系卡。
(1)材料準備:1寸照一張、夫妻雙方戶口本2本、本人身份證(女方)、結婚證(任意一方均可)、初婚初育證明、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2)到現在在所居住的轄區居委會,如果沒有居委會的,那你就要找到小區所在的轄區人民政府。
(3)把所需證件全部交給負責人,需要填寫一份個人信息表格,填寫好后就會拿到一張粉紅色的市流動人口婚育聯系卡。
3、帶著市流動人口婚育聯系卡去地段醫院(衛生院),做常規檢查。
(1)材料準備: 流動人口生育聯系卡。
(2)需檢查項目:B超(每部位)、骨密度測定、陰道分泌物常規、梅毒血清實驗、尿常規(十聯)、血常規。
(3)掛號(婦產科)、交掛號費。
(4)向醫生說明檢查目的,拿著醫生開的檢查單進行各項目檢查。
(5)繳費檢查,最后醫生會寫明檢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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