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法律規定,又有意愿近期內生育一孩的育齡夫婦,由街道計生辦發給《符合法律法規生育通知單》,《通知單》有效期為2年。育齡婦女懷孕三個月內,持該《通知單》到街道計生辦進行孕期登記和安排孕期培訓——所謂優質服務實際上就是各婦嬰用品廠商贊助的產品推介會。
男女雙方婚育證明(雙方所在單位或社區開具),由夫妻雙方單位人事干部(兼管計劃生育)簽字、蓋單位公章;
夫妻雙方戶口簿; 結婚證原件; 免冠一寸照片各一張。
一、準備“申請”,夫妻雙方各自的“婚姻狀況證明”。
二、拿女方的“婚姻狀況證明”在戶口所在地加蓋計劃生育章,(需要三級證明,(1)需蓋村或居委會章(2)需蓋鎮或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章(3)需蓋縣或區計生委章)
1、女方戶口本
2、結婚證
三、拿“申請”及男方的“婚姻狀況證明”去男方檔案所在地蓋章。
1、女方婚育狀況證明
2、男方存檔證明
3、結婚證
四、去男方所在的計生辦領取準生證(需蓋三個章)。
1、女方三級婚育狀況證明
2、男方婚育狀況證明
3、申請
4、男女雙方戶口本原件、復印件(戶主頁,及本人所在頁)
5、結婚證原件、復印件
6、準生證
五、男方拿領取的準生證去檔案所在地蓋章。
1、女方三級婚育狀況證明
2、存檔證明
3、結婚證原件
六、女方拿領取的準生證去戶口所在地街道蓋章。
1、男女雙方戶口本
2、男方婚育狀況證明
3、結婚證原件
七、去男方所在的計生辦蓋章。
1、女方三級婚育狀況證明
2、男方婚育狀況證明
3、申請
4、男女雙方戶口本原件、復印件(戶主頁,及本人所在頁)
5、結婚證原件、復印件
6、準生證
女方達到晚育年齡(24周歲以上)并且夫妻雙方均未生育或收養過子女,可以在懷孕前或懷孕后三個月內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
計劃生育服務證一般有效期為0.5-1年,不同地域的具體規定不盡相同。
拿兩個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和結婚證去戶口所在地的居委會或者村委會補辦,或者上戶口的時候,拿戶口本和寶寶的醫學出生證明(寶寶出生的醫院會出具相關手續并告訴你如何辦理)去派出所辦理(小孩出生一個月以內,一個月后要雙方居委會證明等)。
國家人口計生委高度重視群眾反映辦證難的突出問題。專門下發通知,強調進一步強化宗旨意識,轉變工作作風,簡化辦證程序,提高辦事效率。通知就全面公開服務事項、切實簡化辦證流程、解決流動人口等人群辦證難問題、加強服務窗口建設、強化責任落實和監督提出了明確要求。
針對廣為詬病的“準生證”難辦的現象,國家人口計生委今天上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簡化辦證程序,解決群眾辦證難問題。
根據通知要求,辦理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證(登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或者出具婚育情況證明等,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要即時辦理。
此外,流動育齡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鄉(鎮)、街道均有責任為其辦理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證(登記),并實行首接責任制。
1.如果你們夫妻二人都是初婚(已經拿了結婚證)、未生育(小孩是第一個孩子),那么在小孩出生之后一個月內補辦準生證也是可以的,不會罰款。
2.如果你們是初婚,但是是在小孩出生之后才拿結婚證,那么,不管準生證什么時候辦,都會有罰款,大概在1000元左右。(不過,不同地方的條例有修改,可能不會罰款,具體情況看各地方條例)
3.如果夫妻二人有一個是再婚,符合生育情況的,一定要先去計生部門辦理準生證之后才可以生育,不然,罰款會比第②種情況更高。
4.準生證男女雙方均可辦理,只要雙方證明齊全,在哪一方辦準生證都不是問題,需要注意的是各地辦理準生證所需材料、要求、流程可能會有差異,僅供參考!
5.在外地工作的流動人口,國家專門有政策,方便流動人口辦理生育服務證,詳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的規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辦理,以現居住地為主,戶籍所在地配合。另外,也不存在一個地方“指標”滿了,不給辦理生育服務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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